院属各单位: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表彰我院老党员、老同志为党的事业、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和院所建设发展所作出的突出贡献,我院将评选一批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优秀离退休干部共产党员和“老有所为”先进个人。现将做好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三次致我院贺信精神,积极宣传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优秀离退休干部共产党员和“老有所为”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发挥老党员、老同志模范带头作用,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团结凝聚全院老同志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我院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离退休干部共产党员,可参加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优秀离退休干部共产党员评选。离退休后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研究成果丰硕、成绩突出的离退休专家学者,或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离退休干部可参加“老有所为”先进个人评选。2016年(含)以来,曾获得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院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以及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不再参与本次评选表彰。
(二)评选名额
此次评选表彰中国社会科学院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10个、优秀离退休干部共产党员20名、“老有所为”先进个人30名。各单位推荐优秀离退休干部共产党员和“老有所为”先进个人总数不超过3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1. 支部班子好。党支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有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够按时改选换届。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老同志意识形态工作,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党员队伍好。党员能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三次致我院贺信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党章党规党纪,保持共产党员本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组织生活好。推进党支部组织力建设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突出政治功能,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根据自身实际,勇于创新,定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集体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参与度较高。
4.制度落实好。严格落实集体学习制度、组织生活制度、服务联系党员制度、走访慰问制度、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制度等工作制度规范。
5.作用发挥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示范带动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老同志思想工作,维护离退休干部队伍稳定,热心为老同志办好事、办实事,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优秀离退休干部共产党员
1. 保持共产党员本色。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党性强、觉悟高,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党组织决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遵守和维护党的各项纪律,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坚持学习,积极参加组织活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学习“四史”,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指导科研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的能力突出,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突出的业务能力。
3. 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社科院职责使命,在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做好老同志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离退休干部队伍稳定、为党中央决策服务、科研成果丰硕、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联系群众、团结群众、关心群众,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三)“老有所为”先进个人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为人民做学问理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指导科研工作,积极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思想品德高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做人、做事、做学问有机统一,弘扬优良学风,以实际行动教育和影响青年后辈,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
3.科研成绩或社会影响突出。离退休后笔耕不辍,依然奋战在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一线,为党和人民述学立论、建言献策,科研成果数量丰硕、质量过硬,曾获得省部级或本领域奖项;积极参与捐资助学、支边支教、脱贫攻坚等各类社会公益活动,事迹突出、成绩显著。
四、评选表彰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在院党组领导下进行,由离退休干部工作局和直属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和党支部进行推荐,研究提出推荐对象。
(二)各单位党委对推荐对象和先进事迹进行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离退休干部工作局。
(三)离退休干部工作局和直属机关党委对报送材料进行形式审核,提交院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四)院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本着民主、公正的原则,经过充分讨论,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出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优秀离退休干部共产党员和“老有所为”先进个人初步名单。
(五)初步名单在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院党组审批,确定表彰名单。
五、奖励办法
(一)在院离退休干部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发放荣誉证书。
(二)为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颁发一次性5000元奖金。
(三)为优秀离退休干部共产党员、“老有所为”先进个人颁发3000元/人一次性奖金。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评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充分挖掘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员和离退休干部中的优秀典型。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多方面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
(二)认真准备,及时上报。各推荐单位需提交《推荐审批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见附件),表中“推荐对象事迹”的描述要求2000字左右,实事求是、重点突出,选取案例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电子版于2021年1月29日前提交至学习科研处邮箱(kyc-lgj@cass.org.cn);纸质版一式15份(含原件1份),于2021年1月29日前报送至离退休干部工作局学习科研处(科研大楼235、233房间)。文件、表格电子版请登录离退休干部工作局网站下载(http://laogj.cass.cn/)。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三)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充分利用《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社会科学网、《社科党建》、“贡院秋韵”公众号及各单位的宣传媒介,对受到表彰的优秀典型进行广泛宣传,把学习全国典型和学习身边典型结合起来,在全院老同志中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联系人:石 蕾 徐桂敏 何家鑫
电 话:85195865 85195854
附件:
离退休干部工作局 直属机关党委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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